大单网许可及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尊敬的用户,你好:

本条款是使用北京大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产品而设立的《大单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享受大单网提供的服务产品,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请您在注册时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以下各条款内容,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接受服务条款"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本协议可由本公司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大单网网站https://www.dadan.vip 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本公司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用户继续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大单网服务条款

2024 年 05 月 15 日

第一条 账号注册:

2016年07月14日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皆有资格申请成为大单网的用户。

1.2 有意使用大单网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须接受和遵守大单网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登记或认证; 招投标登记有效期为一年,诚信认证有效期与使用大单网产品时限相关。

1.3 注册成功的用户将拥有一个通用的大单网账号,并免费使用规定内的产品和服务。若用户需使用其他产品或服务,还须通过诚信认证、个人实名认证或其他注册信息核实程序。

1.4 用户可以更改账号密码。用户应对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以及利用该账号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或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用户若发现账号被非法盗用或存在其他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大单网客服中心。

1.5 注册成功的用户,大单网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对用户所需的投标项目相关所需提供通讯服务。

第二条 诚信认证:

2.1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运转,使用大单网产品从事招投标活动或与之相关工作的用户,均须进行诚信认证(免费) 方可获取相应业务操作资格。

2.2 大单网招投标登记用户包括采购商、供应商、 招标机构及机电产品进口申报企业。均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填写、信息核实"的办法,并实行年检制度。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大单网是一个专业智能的招投标信息聚合平台,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招标、采购、招商、拟在建项目信息等一系列专业招标商务服务。

3.2 大单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预告信息、招标公告信息、招标变更信息、中标信息、标书下载、推荐定制信息等服务。大单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3.3 大单网在提供网络服务时,会对部分网络服务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大单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项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第四条 内容所有权:

4.1 大单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大单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擅自利用,将其出售、转售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4.2 如发现有用户利用大单网所提供的服务和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并与大单网形成竞争或损害大单网利益的,大单网有权单方终止其用户资格。

第五条 用户责任:

5.1 用户应确保其在注册、认证、收发邮件、使用服务等过程中提交给大单网的"用户资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如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2 大单网给予用户的账号、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5.3用户不得将帐号、密码及相关服务销售、转让、或赠与任何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5.4用户必须同意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不得利用大单网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d) 不得利用大单网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e) 不得利用大单网进行任何不利于平台运营的行为;

如遇以上情形,大单网有权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 告知,经警告无效后大单网有权停止服务,并有权单方终止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第六条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6.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大单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6.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大单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c) 用户通过任意手段攻击大单网平台,导致平台运营故障;

6.3 您理解并同意,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或中止服务许可或者一项或多项服务内容,但已交纳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第七条 违约赔偿:

7.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大单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大单网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 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如软件、系统服务设备维护、检修、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中止等)等原因导致网络无法访问或无法提供正常提供服务大单网不承担责任。

8.2 用户应对从大单网网站下载而获得的任何信息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第九条 其它:

9.1 服务终止后,大单网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9.2 大单网有权对本服务协议的"条款"进行变更或更改。如"条款"有任何变更,大单网将在网站上刊载通知。通知发布后,用户有权根据需要选择接受新条款或中止 使用"服务"。通知生效后,若用户仍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新"条款"。

本条例解释权归大单网所有。

2024 年 05 月 15 日